广东东莞社保基数18200扣税金额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需先扣除社保公积金等专项费用,再按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社保基数≠计税基数,需扣除五险一金及5000元起征点后计税,税率适用3%-45%超额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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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社保基数18200元需扣除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如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2%等,公积金比例5%-12%由单位定)。假设公积金按12%计算,五险一金合计约18200×22.2%=4040元。应纳税所得额=18200-4040-5000(起征点)=9160元。 -
确定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9160元属于“超过3000元至12000元”档,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应纳税额=9160×10%-210=706元。实际到手工资≈18200-4040-706=13454元。 -
注意事项
不同单位公积金缴纳比例可能影响扣除金额;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利息等)可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汇算时可能涉及退税或补税。
东莞社保基数18200元扣税约706元(以假设条件为例),实际金额需根据个人五险一金比例及专项附加扣除调整。建议通过个税APP或财务部门核实具体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