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根据东莞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18100元通常对应于 本人工资的60% ,属于缴费下限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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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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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上限为26421元,下限为45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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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上限23442元,下限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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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以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单位缴纳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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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0元的定位
- 若某职工月工资为18100元,则该金额约为其工资的60%(18100/28000=64.64%),接近下限标准但未达到。根据政策规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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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场景
- 当职工工资高于下限但低于上限时,实际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例如,若职工月工资为20000元,缴费基数为20000×60%=12000元。
注意 :具体缴费基数以职工实际工资和当地政策为准,建议通过东莞市社保局官网或“东莞本地宝”等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