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社保基数16900元属于较高缴费标准,接近养老保险企业缴纳上限(26421元),适用于工资水平较高的参保人员,需按比例缴纳养老、失业等五项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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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适用范围
16900元基数适用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为14%(单位)和8%(个人),失业保险按0.8%(单位)和0.2%(个人)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0.2%-2.1%,个人无需缴费。 -
基数水平对比
东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元,下限为4546元。16900元远超下限标准,表明参保人工资水平较高,需按实际工资基数缴纳,但不超过上限。 -
费用计算示例
以16900元为基数:- 养老保险:单位缴16900×14%=2366元,个人缴16900×8%=1352元;
- 失业保险:单位缴16900×0.8%=135.2元,个人缴16900×0.2%=3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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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基数需每年根据工资变化调整,且不得低于最低标准或超过上限。若工资高于上限,按上限26421元计算缴费。
选择16900元基数需确保工资匹配,避免少缴或多缴风险,合理规划社保支出可兼顾福利与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