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市,社保缴费基数的选择会影响个人社保待遇,具体区别如下:
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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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 缴费基数为12100元时,单位缴费金额为12100 × 14% = 1694元,个人缴费金额为12100 × 8% = 968元。
- 缴费基数为5000元时,单位缴费金额为5000 × 16% = 800元,个人缴费金额为5000 × 8% =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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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 缴费基数为12100元时,个人缴纳金额为12100 × 2% = 242元,单位缴纳金额为12100 × 5.5% = 665.5元。
- 缴费基数为5000元时,个人缴纳金额为5000 × 2% = 100元,单位缴纳金额为5000 × 5.5% = 2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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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 缴费基数为12100元时,单位和个人缴费金额根据具体比例计算。
- 缴费基数为5000元时,个人无需缴纳,单位缴费金额为5000 × 0.8% = 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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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不设上下限,单位根据行业风险等级确定缴费比例,个人不缴费。
-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医疗保险相同,个人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为0.5%。
社保待遇
- 养老金:缴费基数越高,个人账户积累越多,未来领取的养老金也相应增加。
-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越高,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越多,能够享受的医疗报销待遇也相对更高。
在佛山市选择12100元作为社保缴费基数相比5000元,个人和单位需要缴纳更多的社保费用,但未来能够享受的社保待遇也相对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