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依法缴纳医保且退休后未补缴时,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协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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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沟通 :向单位提出补缴要求,明确欠缴时间段和金额,依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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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协议 :若单位同意补缴,可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补缴时间、金额等条款,并监督执行。
二、行政投诉与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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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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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 :2024年1月1日前欠费向当地医保局投诉,之后欠费向税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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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部门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实名制投诉,要求责令单位限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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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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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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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申请仲裁,要求补缴医保及赔偿医疗费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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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
- 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追索医保费用及赔偿。
三、特殊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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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补缴 :
- 若单位已注销或无能力补缴,退休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补缴,费用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5.6%计算,需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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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过错追责 :
- 若单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缴医保,退休后可要求其承担补缴责任,并可主张经济补偿(N倍月工资)。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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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影响 :未缴医保期间无法享受医疗费用报销,需补缴至规定年限或选择其他医疗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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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与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社保部门可加收0.5‰滞纳金,劳动部门可处欠缴金额1-3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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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维权过程中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或劳动部门确认补缴流程。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单位拒不配合,可结合行政投诉和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