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政策,居民医保与低保的报销比例需结合医疗保险类型和救助政策综合计算,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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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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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支付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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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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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等级不同有所差异(如三级甲等省外医院1500元起付,本地三级医院100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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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
- 门诊报销比例:5000元内15%-19%、1.5万-3万元13%-17%、3万以上11%-15%
二、医疗救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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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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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剩余费用按60%比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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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管理:按次实施医疗救助(具体限额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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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限额管理:年度最高6万元,按70%比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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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起付标准10%(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60%比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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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25%,按60%比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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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困难群体(如五保老人、优抚对象)
- 住院报销比例可达65%,封顶线3.5万元
三、实际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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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保险后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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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报销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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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对剩余部分申请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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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叠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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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住院总费用≤4万元:民政救助80%,慈善总会救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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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4万元部分:民政救助80%,慈善总会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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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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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农村低保医疗政策具有地方性,具体比例可能不同,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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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医疗救助有年度最高限额(如6万元),超出部分需另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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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建议 :建议低保对象优先选择三级甲等医院就医,以降低自付比例。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山西省医疗保障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