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0%
农村医保贫困户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医保类型及是否为贫困人口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础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
政策内费用报销比例60%-65%,起付线约200-400元。
-
县级二级医院
-
起付线400元,6000元以下报销65%,超过6000元报销80%。
-
市级二级医院起付线600元,6000元以下报销65%,超过6000元报销80%。
-
-
县级三级医院
起付线600元,6000元以下报销65%,超过6000元报销80%。
- 市级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1.2万元以下报销55%,超过1.2万元报销75%。
二、大病保险叠加政策
-
起付标准 :1.5万元
-
报销比例 :
-
1.5-6万元:55%
-
6-10万元:60%
-
10-15万元:65%
-
超过15万元:70%
-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0万元。
三、特殊群体倾斜政策
-
低保户、返贫致贫人口 :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按70%比例救助,年度限额3万元。
-
特困人员 :同样适用70%救助比例,无年度限额。
四、门诊补偿
-
普通门诊 :300元/年限额,按70%比例报销。
-
慢性病门诊 :免起付线,年度限额内按75%比例补偿。
五、异地就医报销
- 门槛费3000元起,按90%-95%比例报销,乙类药品、特殊检查等按70%-80%报销。
六、其他注意事项
-
二次报销 :自付费用1.5-6万元可享55%报销,6-10万元60%,10-15万元65%,超15万元70%。
-
年度补助 :部分地区每年150-1200元,用于弥补门诊费用。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政策,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医保基金收支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