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景德镇,社保基数 13500 元时,扣税情况需综合多方面计算。仅考虑社保与个税基本情况,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等其他扣除时,每月大概扣税 765 元。下面为您详细分点介绍计算过程:
- 社保扣除部分:
-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一般为 8%,所以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金额为 13500×8% = 1080 元。
-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比例通常是 2%,则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金额为 13500×2% = 270 元。
-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比例约 0.5%(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异,此处按常见比例计算),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金额为 13500×0.5% = 67.5 元。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两项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纳费用。
- 住房公积金:假设缴纳比例为 12%(常见比例,实际可能因单位规定不同),则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金额为 13500×12% = 1620 元。
- 社保及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总计:1080 + 270 + 67.5 + 1620 = 3037.5 元。
- 个人所得税计算部分:
- 首先明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5000 元(起征点) - 专项扣除(社保等)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这里我们暂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仅考虑社保扣除。
- 月度收入以社保基数 13500 元计算,扣除 5000 元起征点和上述计算出的社保及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3037.5 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 13500 - 5000 - 3037.5 = 5462.5 元。
-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对应的税率为 10%,速算扣除数为 210 元。
- 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即 5462.5×10% - 210 = 765 元。
实际扣税情况可能因个人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以及单位的具体社保缴纳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若您有专项附加扣除等情况,可根据实际进行扣除后重新计算应纳税额,从而得出更准确的扣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