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类别、医疗机构等级及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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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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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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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二级及县级: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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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市属):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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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省属):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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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省属:按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按2000元,最高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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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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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45%-75%(具体比例因医疗机构等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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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省属: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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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普通住院年度累计封顶30万元,含门诊、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等。
二、特殊群体及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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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儿童
- 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55%;二级300元,60%;一级不设起付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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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
- 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50%;二级300元,60%;一级不设起付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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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 村卫生室:60%(处方药10元/次);镇卫生院:40%(处方药100元/次);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2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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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规定 :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报销比例再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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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对超过10000元部分分段补偿,比例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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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调整 :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自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