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医保可以直接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全国已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住院、普通门诊及高血压等5种门诊慢特病,报销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备案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实时结算,无需垫付资金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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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
跨省就医前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渠道备案,分为长期居住(如退休定居、随迁老人)和临时外出(如转诊、急诊)两类。长期备案有效期内可双向享受待遇,临时备案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可直接结算。 -
选定点机构
就医需选择开通跨省直结的定点医院,可通过国家平台查询。住院无需指定医院,门诊需按参保地规定选择。非定点机构需先垫付后手工报销,材料包括费用清单、发票等。 -
结算规则
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就医地目录报销,起付线、比例等按参保地政策。临时外出人员报销比例可能降低(转诊/急诊降幅≤10%,其他≤20%),长期居住人员待遇与参保地一致。 -
材料与流程简化
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入院/结算,部分情况需转诊证明。异地安置退休需户籍证明,长期居住需6个月以上居住证,工作人员需单位证明。
提示:建议提前备案并确认医院开通直结,急诊或未备案时保存好票据备手工报销。政策动态调整,可通过12333热线或国家医保平台查询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