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宿迁,社保基数18300元对应的扣税金额需根据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关键影响因素包括五险一金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个税起征点。具体税额可通过“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得出,需分以下步骤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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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以宿迁社保比例为例(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公积金5%-12%),假设公积金按10%缴纳,则每月五险一金扣除约为:
18300×(8%+2%+0.5%+10%)=3751.5元。 -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扣除五险一金后收入为18300-3751.5=14548.5元,再减除个税起征点5000元及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等),假设专项附加扣除为2000元,则:
应纳税所得额=14548.5-5000-2000=7548.5元。 -
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7548.5元属于3%-10%税率档(月收入5000-8000元部分税率为3%,8000-17000元部分为10%),因此:
税额=(7548.5×10%-210)=544.85元(速算扣除数210元)。
提示:实际扣税需结合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及公积金比例调整,建议通过个税APP或税务机关核算精准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