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镇江,社保基数为21500元时,个人所得税扣除金额需根据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关键影响因素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专项附加扣除及个税起征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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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先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如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公积金5%-12%),假设公积金按12%计算,则每月社保公积金扣除总额约为21500×(8%+2%+0.5%+12%)=4837.5元。应纳税所得额=21500-4837.5-5000=11662.5元。 -
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11662.5元对应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应纳税额=11662.5×10%-210=956.25元。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等),应纳税所得额进一步降低,税额减少。 -
实际案例差异
若公积金比例或专项附加扣除不同,结果会变化。例如公积金按5%缴纳时,扣除总额减少至3327.5元,应纳税所得额增至13172.5元,税额为13172.5×10%-210=1107.25元。
提示:具体税额需结合个人实际社保缴纳比例及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情况,建议通过个税APP或税务局计算工具精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