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南通,社保基数 14900 元时,扣税情况需综合多项因素计算。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而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5000 元(起征点)- 专项扣除(社保等)-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以下分点展开:
- 社保专项扣除部分:
- 养老保险:个人按工资 8% 缴纳,14900×8%=1192 元。
- 医疗保险:个人费率一般为 2%,14900×2%=298 元。
- 失业保险:若按 0.5% 计算(取常见区间费率),14900×0.5%=74.5 元。
- 社保个人承担部分总计约 1192+298+74.5=1564.5 元 。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假设无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情况下,月度收入 14900 元,应纳税所得额 = 14900-5000-1564.5=8335.5 元。
- 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8335.5 元对应的税率为 3%,速算扣除数为 0 。
- 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 8335.5×3%-0=250.065 元。
实际扣税会因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而有所不同,在计算时需将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后,再按上述步骤计算应纳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