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邯郸市医保政策,居民医保缴费后是否可以退款,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可退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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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前死亡
若参保人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开始前死亡,家属可凭死亡证明到户籍地街道(镇)人社所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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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且待遇未开始
若在集中参保期内重复参保且未享受待遇,可终止原参保关系并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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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错误或政策调整
因操作误缴、系统错误或政策调整导致的重复缴费,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
二、不可退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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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已开始
若参保人已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则暂停期间及之后产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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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
基本医保中单位缴纳的部分(如统筹基金)通常不退还,仅退还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三、申请退费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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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需提供死亡证明、缴费凭证、户籍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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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向户籍地街道(镇)人社所或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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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退款
经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费用将退还至原缴费账户,医保待遇暂停期间不享受保障。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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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时间 :需在参保年度的1月31日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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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续保 :退费后若重新参保,需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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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已通过医疗救助渠道享受补贴的,需根据救助政策办理退费。
建议办理前拨打医保热线(12333)或当地医保局电话确认具体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