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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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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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00元(2025年1月1日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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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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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在职职工2500元,退休职工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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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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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无统一标准(与普通门诊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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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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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无统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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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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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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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职职工88%,退休职工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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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无统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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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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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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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400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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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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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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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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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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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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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无统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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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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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均执行河北省基本医保目录,门诊费用报销后个人自付比例约为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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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年度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2500元、4000元(2025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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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妊娠期产前检查,职工医保实行定额补贴(每月100元,年度最高120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医疗机构并确认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