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医保的探索与改革始于2010年,但全国范围内的系统性改革主要在2022年后加速推进。具体发展历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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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政策基础
2010年7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允许流动就业人员的医保关系跨省转移,个人账户可随转移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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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异地就医结算升级
2022年6月30日,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推动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截至2022年10月底,累计服务超500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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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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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2024年12月1日,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正式启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跨省用于本人及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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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截至2025年2月,全国14个省(河北、内蒙古、上海等)的117个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实现跨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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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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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医保的实质性进展始于2010年,但全国统一政策主要在2022年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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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日是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的正式启动时间,覆盖范围持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