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报销款到账后,企业需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生育津贴"科目核算,个人部分直接计入员工工资账户。 生育险入账的核心在于区分企业垫付与社保返还金额,确保账务清晰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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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垫付阶段
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按标准先行垫付工资:- 借记"管理费用-工资"等成本科目
-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实际发放时通过银行账户支付,需备注"生育垫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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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到账处理
收到社保局拨付的生育津贴后:- 企业部分:冲减原垫付成本,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 个人部分:视为工资补充,需合并申报个税,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二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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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处理情形
若社保拨付金额高于垫付款:- 超额部分需补发员工,计入"营业外收入"
低于垫付标准时: - 企业承担差额,保留支付凭证备查
- 超额部分需补发员工,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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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附件要求
必须留存生育保险待遇核准表、银行回单、员工产假证明,生育医疗费报销需单独建账,与津贴分项核算。
生育险入账需注意时效性,社保到账后应在当月完成冲账。企业需定期核对生育津贴明细,避免重复列支成本或漏税风险。建议设置辅助核算项目跟踪每位员工的生育险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