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领取生育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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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缴纳要求
需在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且缴费基数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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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需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计划内生育。
二、社保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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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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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 :需参加上海城镇社会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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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若为非上海户籍,需在沪缴纳社保满1年且生育时仍在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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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待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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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与缴费金额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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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或流产月份≥7个月:享受3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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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7个月):按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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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3-7个月):按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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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下流产或宫外孕:按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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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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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要求
需在指定医疗机构(如综合医院、妇产科)分娩或流产,且医疗机构需具备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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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领取时需提供生育服务证、结婚证、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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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按《关于自由职业人员参保的通知》规定参保且缴费未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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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规就业人员 :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
以上条件综合了社保缴纳时长、生育政策及医疗服务要求,需确保各环节合规才能顺利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