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病医保为重大疾病患者提供高额医疗费用的二次报销,覆盖职工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者,最高报销比例达65%,年度支付限额40万元。具体补助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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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病种
包括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血透、腹透)、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中医药等)、部分精神病(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等)。城乡居民医保还涵盖高校在校学生的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
报销标准
- 职工医保:门诊大病(如恶性肿瘤化疗)按住院比例支付,在职人员自付15%,退休人员自付8%,不设起付线。
- 居民医保:经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由大病保险报销60%,低保/低收入家庭报销65%。
- 年度限额:2025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40万元,职工医保大病报销不设封顶线(统筹基金支付后,附加基金可再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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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需在定点医院办理大病登记(如恶性肿瘤治疗限2所机构),提交身份证、医保卡、诊断证明等材料。城乡居民需先垫付费用,再向商业保险机构(如人寿、平安养老)申请补偿,6个月内提交报销申请。 -
特殊待遇
- 恶性肿瘤患者享受18个月门诊大病待遇(中医药治疗可延至5年),期满可申请延长。
- 精神病等慢性病需定期复诊,符合规定的治疗费用持续纳入报销。
- 村卫生室就医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达80%。
提示:参保人无需额外缴费即可享受大病保险,但需注意登记时效(6个月)和病种范围,及时咨询社区医保服务点或拨打12393获取个性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