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门诊自费后的报销流程和地点如下:
一、报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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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持合作医疗证和卡直接减免门诊补偿费用,剩余部分由参保人现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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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合管办或区合管办审核
- 因慢性病或重大疾病在省、市、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需先自费,后提交材料至乡镇合管办初审,再由区合管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垫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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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处理
- 若在非户籍地定点医院就诊,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携带身份证、医疗费用明细等材料至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区合管办报销。
二、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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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合作医疗证、身份证、门诊收费凭证、门诊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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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诊断证、身份证、户口簿等。
三、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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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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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门诊费用报销比例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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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报销比例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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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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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结算 :开通了即时结算的定点机构(如乡镇卫生院),门诊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可现场扣除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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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异地就医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办理报销,逾期可能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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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缴费 :可通过当地社保平台(官网、微信公众号)或第三方平台(如微信)缴纳新农合费用。
以上流程和比例综合了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具体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