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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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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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
- 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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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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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
- 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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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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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动态调整机制 :起付线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经济情况调整。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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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含处方药费限额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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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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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0%(含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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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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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30%(含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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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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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20%(含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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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其他补充说明
- 大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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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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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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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镇卫生院):每日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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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年度补偿上限: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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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年度累计最高报销20万元
- 缴费标准
- 2025年个人缴费比例:400元,政府补贴670元,合计107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常德市2025年最新医保文件及近年调整情况,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