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就医报销分为直接报销和自费两部分,具体规则如下:
一、直接报销范围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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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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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及以上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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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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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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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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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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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符合条件时由医院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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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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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后,按比例报销,累计最高支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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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起付线1800元(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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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机构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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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费项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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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下费用 :需个人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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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门诊年度累计最高支付4500元,超出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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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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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门诊起付线1300元,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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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程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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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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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直接扣除医保目录内费用,个人支付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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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及时备案,可回医保部门窗口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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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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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使用 :门诊、住院均需刷卡结算,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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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3000元(门诊),无统一封顶线(住院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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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明细查询 :可通过当地劳动保障网查询个人账户支付比例
以上政策适用于北京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需符合备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