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门诊也可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范围不仅包括住院费用,还涵盖门诊相关费用。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一、门诊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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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
包括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药品费等,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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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费用
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长期治疗费用,有专门报销政策,通常比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更高。
二、报销比例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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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可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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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约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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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不同,例如三级800元、二级500元、一级及以下200元。
三、其他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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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参保人可通过“山西医保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备案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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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部分地区(如山东省泰安市)对乡镇/村(社区)医疗机构实行无起付标准,其他机构起付10元,统筹基金按40%比例支付。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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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保留出院小结、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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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细则。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可通过门诊统筹或慢性病门诊专项报销,且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