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地办理停保,转入地参保
关于居民医保跨地区转移接续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转移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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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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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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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需已开通居民医保参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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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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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原参保地未停保,需先由原单位或本人申请终止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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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浙江等地允许“先转后参”,但需符合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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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移流程
(一)线上办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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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平台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公众号(如“大连市医保局”)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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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上传原参保地缴费凭证、身份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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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接续
- 审核通过后,转入地医保机构会自动累计缴费年限,账户余额通常1-3个月到账。
(二)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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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办理
- 携带身份证、原参保地缴费凭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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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办理
- 携带身份证、原参保地缴费凭证及《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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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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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需在12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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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跨省转移需符合当地居住证或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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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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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医保报销比例可能低于原参保地(如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下降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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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后门诊待遇可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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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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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退休年龄且转移后待遇下降明显者,可保留原参保地特殊病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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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需当地医保系统支持,部分地区需线下邮寄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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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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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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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缴费凭证(需显示历年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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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如居住证、社区证明)。
通过以上流程,居民医保可顺利转移到其他地区,确保医疗保障的连续性。若需进一步确认当地具体政策,建议提前咨询转入地医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