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0%
低保户看病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金额和医疗保障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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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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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救助比例通常为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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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同时符合慈善总会救助条件,部分城市可将救助比例提高至 80% 或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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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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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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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报销5000元,最低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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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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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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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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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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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 年度累计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年累计限额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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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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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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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先保险,后救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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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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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下部分申请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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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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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需携带:
- 低保证明、身份证、医疗费用明细、诊断证明、银行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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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具体报销比例和额度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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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总会救助 :部分城市(如萧县)对超出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范围的费用,慈善总会可再报销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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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救助 :年累计最高50元,适用于门诊费用。
建议低保户参保时选择“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原额度为60%,结合医疗救助后总报销比例可达84%。具体操作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