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辽宁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是 可以 报销的 。辽宁省自2012年起就实施了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并且政府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也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参保居民可以享受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生育分娩、“双通道”药品、大病保险等多重保障。
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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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参保人员在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分别设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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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 :长期病患可以享受门诊特病和门诊慢性病待遇,起付线均为400元,报销比例和年度限额分别按病种设定。还有“两病”门诊用药政策,即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门诊药品费用可以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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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居民医保 :沈阳居民医保的门诊费用也是可以得到报销的,报销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内的费用,以及急诊、抢救等医疗费用。
辽宁省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是 可以 报销的,并且报销政策涵盖了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等多个方面,为参保居民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建议参保居民在就诊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妥善保管好相关医疗费用单据,以便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