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与生育险已正式合并实施,但并非取消生育保险,而是通过“四统一、两确保”实现管理整合,保障待遇不变且手续简化。合并后,两项保险统一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医疗服务及经办管理,个人无需额外缴费,生育津贴与医疗费用仍由医保基金支付,覆盖范围更广、效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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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核心内容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原则,实行“四统一”:统一参保登记(在职职工自动同步参保)、统一基金征缴(费率合并计算)、统一医疗服务管理(执行相同药品目录)、统一经办流程(一站式办理)。 -
待遇与缴费变化
- 待遇不变:生育医疗费用实报实销,产假津贴按标准发放,资金改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
- 缴费简化:单位按两险合并后的总费率缴费(如原医保7%+生育0.6%调整为7.6%),个人仍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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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影响与优势
- 扩大覆盖:合并后小微企业参保门槛降低,参保人数显著提升。
- 效率提升:医疗与生育费用结算统一,避免交叉争议(如妊娠并发症报销更便捷)。
总结:两险合并是管理机制的优化,既强化基金共济能力,又确保职工权益。参保人无需担心待遇缩水,反而享受更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