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按床日付费的计算方法根据支付主体和病种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按床日付费的基本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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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日病组基准点数计算 $$ \text{床日病组基准点数} = \frac{\text{床日费用标准}}{\text{全部病组住院均次费用}} \times 100 $$
计算结果保留4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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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日病例总点数计算 $$ \text{床日病例总点数} = \text{床日病组基准点数} \times \text{病例住院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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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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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病种付费(DRG) :医保支付金额 = 床日病例总点数 × 病种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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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床位付费 :医保支付金额 = 床日病例总点数 × 床位支付标准(如380-280元/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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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病种和地区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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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类疾病
全部纳入床日DRG病组,按统一标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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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及康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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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00元/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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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00元/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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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320元/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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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护理
按试点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70%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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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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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内按实际发生额清算,超过部分按定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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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支付额度内按基本医保比例报销,超出部分纳入大额医疗补助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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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患者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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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比例 :通常为60%-70%(具体因地区和病种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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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付比例 :约30%-40%(例如按床日380元计算,患者自付约114元/床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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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周期 :部分地区月度预付费用,年终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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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如广西南宁市将康复住院病种按床日付费范围扩大至130种以上。
以上方法综合了按病种付费(DRG)和床位付费两种模式,具体适用范围和标准需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