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领取生育津贴后,若再次生育且符合政策条件,仍可申领生育津贴。关键点包括:需满足社保连续缴费年限(通常12个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津贴申领次数与生育次数挂钩,而非流产次数。
- 政策合规性:生育津贴的领取以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合法生育(如二胎、三胎)均可重复申领,但超生或未婚生育不符合条件。
- 社保缴纳要求: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当地规定期限(如6-12个月),且申领时处于在职状态。灵活就业人员部分地区允许补缴或缩短缴费期限。
- 材料与流程:再次申领需提交出生证明、医院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通过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核通过后按单位平均工资计发。
- 特殊情况处理:若前次流产因医疗事故或政策外原因申领,不影响合规生育的津贴权益;但需注意申领时效(通常生育后3个月内)。
生育津贴的多次领取核心在于政策合规与社保达标,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细化规则,确保材料完整以提高申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