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立医院药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为主,但需遵守医保政策规范,关键点包括:营利性机构可自主定价药品、非营利性机构同步公立医院零差率政策、医保定点单位需接受价格谈判与监测,且线上线下比价机制逐步强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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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节与政策约束并存
非公立医院药品价格原则上由市场自主调节,营利性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取消药品加成,而非营利性机构通常需与公立医院同步实行零差率销售。但所有机构均需执行明码标价、费用清单公示等制度,接受价格行为监管。 -
医保定点单位的特殊要求
纳入医保定点的非公立医院,药品价格需通过医保经办机构谈判确定,支付标准与公立医院一致。2024年起,医保局引入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作为比价锚点,严查高价行为,确保价格公允性。 -
动态监测与违规治理
各地医保部门建立价格监测系统,定期抽查药品和耗材价格,并通过官网、媒体等渠道公开比价结果。对价格异常机构采取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12358举报渠道保障患者权益。 -
内部管理强化
非公立医院需完善成本核算、价格档案管理等制度,调价周期不少于6个月。需在院内公示价格信息,提供费用明细清单,确保透明合规。
非公立医院药品价格虽灵活,但监管趋严。机构需平衡自主定价与合规要求,关注医保政策动态,避免因价格问题影响定点资格或面临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