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治疗不在定点医院需分情况处理:紧急情况下可先就近急救并报销,非紧急情况需提前备案转诊至协议机构,否则费用可能不予支付。 关键点包括:急救医疗费凭票据事后报销、转诊需协议机构意见和经办备案、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目录标准。
若职工因工伤在非定点医院治疗,需按以下规则操作:
- 紧急救治情形:事故发生后可直接前往就近医疗机构急救,保存完整病历和票据,待伤情稳定后转至参保地协议机构。急救费用由单位垫付,后凭工伤认定书、医疗凭证等材料到经办机构报销,仅限符合工伤保险三大目录的费用。
- 非紧急转诊:需由协议机构出具转院意见,并向经办机构备案。未备案自行转院的费用基金不予支付,跨省转诊还需通过线上平台(如电子社保卡)或线下窗口提前申请。
- 长期异地居住:需提交居住证明等材料备案,有效期1—2年,备案后可在居住地协议机构直接结算。
优先选择定点医院,紧急情况例外但需留凭证,转诊或异地治疗必须备案。建议通过参保地人社局官网查询最新协议机构名单,或拨打12333咨询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