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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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60万元 ,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和大病保险不设最高支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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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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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分别为11%、6%、4%;退休(职)人员分别为8.4%、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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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分别为12%、8%、6%;退休(职)人员分别为8.4%、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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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 参保人员在定点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二、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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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待遇年度内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36万元 ,连续缴费年限与支付限额挂钩,每增加1年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可达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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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 门诊统筹后个人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在社区医疗机构支付50%,在非社区医疗机构支付3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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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城乡居民医保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最高支付限额从第一年(30万元)重新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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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救助 :在60万元或36万元支付限额内,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5%的,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按比例支付;超过30%的,按7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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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优惠 :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年限与最高支付限额挂钩,鼓励长期参保。
以上信息综合了南京市医保政策调整后的最新规定,具体待遇以南京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