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政策,以下类别的药品通常不被纳入医保目录:
一、明确不纳入的药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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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补类药品
如阿胶、人参等,主要用于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属于非治疗性支出,与医保“治病救人”原则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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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包括穿山甲、羚羊角、冬虫夏草等,为保护生物资源,此类药品被严格限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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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药品
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或调节身体机能,而非直接治疗疾病,因此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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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属于公共卫生范畴,医保资金需优先保障治疗性用药,故不纳入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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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用途药品
如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药品,与基本医疗保障目标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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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因已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避免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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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制剂、茶制剂、果味制剂(儿童用药除外)
这类药品易被滥用,且部分可能重复报销,因此被排除在外。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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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状态异常 :长期未在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交易或市场状态为“停产”的药品,可能被清退出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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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谈判未通过的药品 :虽临床价值认可但价格过高,需通过谈判程序后可能纳入丙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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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医保限定条件的药品 :如减肥药司美格鲁肽仅限2型糖尿病患者使用,其他情形不报销。
三、查询医保目录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查询”功能,实时查看药品是否在目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