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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时个人账户余额会随之转移,但需注意转移流程和账户性质。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医保转移与个人账户余额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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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转移的可行性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医保关系(包括个人账户余额和缴费年限)可以跨省转移,且个人账户资金可划转至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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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流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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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中止参保手续,并申请开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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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新参保地参保后,需办理医保转移接续手续,个人账户资金将随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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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移后的账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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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账户状态
原参保地医保关系终止后,个人账户余额仍可继续使用(如设置密码后供亲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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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账户激活
新参保地医保部门收到转移申请后,会与原参保地医保部门对接,完成资金划转。转移完成后,新参保地医保卡将启用个人账户功能。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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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性
个人需在原参保地参保缴费满1年且未欠费的情况下办理转移,且转移后需在30日内到新参保地办理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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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部分地区(如呼和浩特市)允许在转入地直接办理医保转移接续,无需回原参保地,但需确保新参保地医保政策支持跨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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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转移期间出现断缴,需补缴缴费后方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个人账户余额可能受影响。
医保转移时个人账户余额会转移至新参保地,但需按流程办理中止参保和转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