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种
医保不予报销的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类,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医保目录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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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诊疗项目、设施超出目录
医保仅覆盖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内的费用,如减肥药、美容手术等自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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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
国家公共卫生项目(如疫苗接种、传染病防治)由财政支付,医保不予报销。
二、责任明确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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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责任
因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若第三方逃逸或无法认定,医保可先行垫付后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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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
工作中发生事故且认定为工伤时,费用由工伤保险支付,医保不再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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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相关费用
因酗酒、自伤、自杀、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三、参保行为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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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机构就医
除紧急救治外,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就医的费用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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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就医或冒名
伪造病历、借用他人证件就诊,或盗用他人医保卡消费,医保将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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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或欠费
医保断缴超过3个月或未缴费用,需补缴后才能享受报销;欠费期间医疗费用自费。
四、其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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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就医
在境外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建议购买境外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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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未达起付线
未达到当地医保起付标准(如株洲市城乡居民医保年累计限额15万元)的门诊费用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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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封顶线
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超过医保封顶线(如15万元)后,超出部分需自费。
总结
医保报销需符合“三目录”(药品/诊疗/设施)和“三责”(工伤/第三方/自身责任)原则。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确认医疗机构是否为定点机构,及时续缴医保,避免因政策细则导致费用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