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根据相关政策的综合说明,特困供养人员在医疗保障方面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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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报销范围
特困供养人员因患重特大疾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各类补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 可获100%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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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救助对象
- 低保对象按不低于70%比例救助,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不低于50%比例救助。
二、报销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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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要求
需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且医疗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及救助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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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流程
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渠道报销,剩余自费部分申请医疗救助。例如: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单病种年度最高救助限额3万元,低保户最高补助2万元。
三、其他相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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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部分政策可能覆盖门诊合规费用,但需符合当地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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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救助 :如白内障手术、假肢安装等,可能获得专项资助,但需符合条件并间隔一定时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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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额度和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医疗保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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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持低保证明等材料申请医疗救助,确保符合低保或特困人员认定标准。
特困供养人员通过多重医疗保障体系,其住院医疗费用可获得 全额报销 ,有效减轻其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