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转移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政策,省内跨市职工医保关系 需要转移 ,具体规定如下: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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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参加职工医保并在湖北省辖区内跨市(州)流动就业的在职人员,可申请转移医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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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转移医保关系,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二、转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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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关系转移
包含职工医保缴费信息的传递,确保转入地医保系统更新参保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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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转移
个人账户(医保卡)金额可提现或转入新参保地继续使用,实现“随人转移、终身享受”。
三、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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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支持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官网或官方APP申请转移,转入地、转出地均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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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可前往转入地或转出地社保机构提交材料办理,具体流程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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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转移时原有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但不同城市可能存在待遇差异(如起付线、报销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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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不转移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无法转移,仅转移医保和养老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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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特殊处理
退休后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原参保地医保关系终止。
五、办理材料
需提交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等材料,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湖北省内跨市职工医保转移需符合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待遇连续性。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最新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