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职工医保家庭共济功能可通过以下方式使用,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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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费医疗费用,以及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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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支付范围
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等非医保保障范围支出。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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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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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内蒙古医保”APP或进入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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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并登录后,点击“服务”→“业务经办”→“家庭账户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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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授权人及使用人信息(身份证号、姓名、开始日期等),上传身份证照片,完成授权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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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成功后,被授权人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定点机构使用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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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持社会保障卡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授权手续,填写《参保职工账户共济授权使用承诺书》,由工作人员完成绑定。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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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限制
家庭共济仅能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不可直接使用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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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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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需通过本人医保凭证使用资金,不可替他人垫付或重复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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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授权人账户余额不足,需由本人其他方式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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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系统会自动识别并优先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剩余部分按正常流程结算。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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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解除绑定,需由授权人本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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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多个亲属已绑定,系统将随机选择账户余额结算,建议避免重复绑定。
通过以上方式,职工医保家庭共济功能可有效缓解家庭医疗负担,建议根据实际需求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