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30404元,超过该金额的自付医疗费用可分段报销:5万元以内报60%,5万元以上报70%且不设封顶。困难人群(如特困供养人员)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再提高5%。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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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覆盖范围
参保人员(含职工和居民)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30404元的部分自动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费用需为医保政策内项目,涵盖门诊和住院费用。 -
分段报销规则
- 30404元至80404元部分:报销60%
- 超过80404元部分:报销70%
例如,若自付10万元,可报销金额为:(80404-30404)×60% + (100000-80404)×70% = 30000 + 13717.2 = 4371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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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起付线仅15202元,报销比例分别提升至65%(5万元内)和75%(5万元以上),进一步减轻负担。 -
与其他保障衔接
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形成三重保障。部分商业保险(如“北京普惠健康保”)直接以30404元作为免赔额,形成互补。
及时参保并保留医疗票据,确保费用累计达标后可自动触发报销。若自付费用较高,建议结合商业保险补充,最大限度降低医疗支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