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五类人群可免交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部分地方延续政策)。
特困人员由国家全额资助参保,包括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三无”人员,基本生活与医疗保障均由政府兜底。孤儿享受与特困人员同等的医保减免待遇,通过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低保对象需经民政部门认定,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比例补贴,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重度残疾人(持一级或二级残疾证)可申请医保费用全额或部分减免,部分地区还提供额外医疗救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虽已全面脱贫,但部分省份仍保留过渡期帮扶政策,延续其医保缴费减免资格。
符合条件者需主动提交证明材料至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逾期未办理可能影响待遇享受。政策可能随社会保障体系调整而变化,建议定期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