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的保障范围可分为门诊、住院和重大疾病三个主要部分,具体如下:
一、门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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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报销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分为3类共41种,包括高血压(高危/极高危合并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等15种一类病,15种二类病,11种三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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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报销
部分地区(如重庆)将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等23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报销比例通常为70%-90%。
二、住院保障
覆盖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手术费、药品费等,报销比例根据地区政策和个人缴费档次有所不同,一般在50%-90%之间。
三、重大疾病保障
重大疾病保障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但通常包括以下病种(以重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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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含放化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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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器官移植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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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心肌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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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中风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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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脏病终末期(尿毒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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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并发症等20-30种疾病
报销比例通常为90%以上,且无最高支付限额限制。
四、其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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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部分职工医保包含大病保险,覆盖37种疾病,进一步减轻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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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8%-12%的缴费比例,具体因地区而异。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病情和地区政策,结合门诊、住院、重大疾病保障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障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