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保报销范围主要涵盖基本医疗费用、门诊费用及部分药品费用,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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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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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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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累计封顶400元,二级医院报销50%、一级60%、乡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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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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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首次700元,第二次500元,第三次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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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职工70%、退休人员75%-80%、灵活就业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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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障:最高可报销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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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
- 基本医保药品、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物需先自费后报销。
二、不予报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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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机构费用 :非城镇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安顺市外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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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期间 :缴费中断期间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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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美容、整容手术、交通事故等非疾病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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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外费用 :用药、诊疗目录外的项目。
三、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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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产前检查 :最高报销600元,与普通门诊合并保障,年累计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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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待遇 :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贵阳市医疗保障政策的核心内容,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