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与医保的主要区别在于其非营利性、普惠性和补充性。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由工会组织发起,职工自愿参与,旨在通过互助互济减轻医疗负担,具有低收费、高保障、手续简便的特点。
1. 非营利性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不以盈利为目的,其资金来源于职工自筹,主要用于帮助职工应对医疗费用支出,体现互助互济精神。
2. 普惠性与公益性
该保障覆盖面广,具有普惠性,职工可自愿加入,不与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冲突。其公益性特点使其成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 补充性与便捷性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是对医保的有力补充,可帮助职工减轻医保目录外费用或自付部分的经济压力。其手续简便、赔付及时,被称为“职工第二医保”。
4. 政策支持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已被纳入《中国工会章程》和《基本医疗和健康促进法》,成为职工权利和福利的一部分,具有法律保障。
总结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是医保的重要补充,通过互助互济的方式为职工提供更全面的医疗保障,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咨询当地工会组织或相关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