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承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确定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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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以职工工资收入超过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 14181元/月 ,因此上限为: $$14181 \times 300% = 42543 \text{元/月}$$
若某职工月工资为 12600元 ,未超过上限(42543元),因此 全额计入缴费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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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
以职工工资收入低于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部分按60%计算。下限为: $$14181 \times 60% = 8508.6 \text{元/月}$$
若某职工月工资为12600元,已高于下限,因此 无需调整 。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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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以职工当月工资额为基准,但不得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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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基数通常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参考。
12600元/月 的缴费基数在承德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属于正常缴费范围,无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