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济支付与共济缴费
上海医保家庭共济账户的使用方式及操作方法如下:
一、账户资金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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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结余资金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即次年6月30日前清算后的金额)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的医保相关费用,但当年计入的账户资金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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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资金来源
基础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开通家庭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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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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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1239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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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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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支付
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报销后自负医疗费用(如门诊、住院等),职保人员需先用个人账户结余资金,结余用尽后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 操作流程 :家庭成员在定点机构就医时,系统自动按医保结算顺序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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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缴费
用于缴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及商业健康保险专属产品的费用。 - 操作流程 :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或线下渠道完成缴费。
三、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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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不支持 :共济资金仅限医保报销后的自负部分,自费项目(如美容、牙科等)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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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清算规则 :个人账户资金每年6月30日清算,次年生效。
四、操作步骤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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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账户 :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或线下渠道完成家庭共济网的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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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资金用途 :在账户管理中确认选择“共济支付”或“共济缴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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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资金 :根据需要选择就医机构,系统自动完成扣款。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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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人员无个人账户,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自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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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成员需在同一个城市参保,且医保类型需符合政策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操作指南,确保覆盖主要使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