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店用现金购药后,可通过医保卡补刷报销,但需满足3个条件:保留原始发票、购药清单符合医保目录、药店支持医保结算。 补刷流程通常需在购药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操作因地区政策而异。
- 保留完整凭证:现金支付后务必索取并保存机打发票(含药店公章)和明细清单,缺一不可。部分城市要求发票注明“医保未结算”字样。
- 核对药品目录:只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如甲类、乙类)可补刷,保健品、进口药等自费项目无法报销。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药品类别。
- 药店与医保系统对接:仅限具备医保资质的定点药店办理补刷,需在购药前确认药店是否支持。部分城市要求原购药门店办理,跨店无效。
- 时效与材料提交:多数地区规定补刷需在3日内完成,携带医保卡、身份证、原始票据至药店柜台或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长三角等地区已试点线上上传材料功能。
补刷金额将原路退回现金或直接划入医保个人账户。若药店拒绝操作,可联系当地医保局12393热线投诉。建议优先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避免后续流程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