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退费的核心规则是:符合重复缴费、错误缴费或政策调整等情形可申请退费,但已享受医保待遇、缴费不足年限或伪造材料等情形不予退费。
参保单位或个人因系统重复扣款、缴费基数录入错误等导致多缴保费的,可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退费申请,需提供缴费凭证及情况说明。若因政策调整(如缴费比例下调)产生差额,部分地区允许批量退费。
以下情形不予退费:参保人已使用医保报销医疗费用的;缴费未达到法定年限且未补缴的;通过虚假劳动关系或伪造材料参保的;因个人原因(如离职断缴)主动放弃参保的。
办理退费时需注意时效性,多数地区要求发现多缴后1年内申请,超期视为自动放弃。退费金额通常原路返回缴费账户,单位代缴的需提供资金归属证明。职工医保退费政策以各地细则为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避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