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医保在外省就医需通过以下流程办理报销,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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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通过国家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操作,部分流程可即时通过,部分需2-3个工作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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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备案
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社保所办理备案手续,需提交《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
二、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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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医保卡、异地就医证明(单位出具或社区服务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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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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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差需在急诊后3日内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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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需额外申请相关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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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比例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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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根据就医地级别和医疗机构类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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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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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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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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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80%,贵重药品70%,特殊检查/治疗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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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比例通常比本地就医多10%-20%(无转院证明则多20%)。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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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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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社保卡在异地定点医院就医,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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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直接结算的需垫付费用,回京后通过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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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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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材料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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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邮寄报销单据或委托他人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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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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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非本地参保人员需通过参保地转诊至外地定点医院,本地医院需开具转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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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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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全国所有支持异地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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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费用均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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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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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情况可先垫付费用,回京后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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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以下儿童需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异地就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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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策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包括急诊、抢救等费用,具体结算流程由社保部门与医疗机构建立。
以上流程及比例综合了北京市医保政策及异地就医通用规定,实际操作中可能因医疗机构政策略有差异,建议就医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