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开始于 1993年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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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起始时间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山东省职工医保于 199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因此1993年之前的连续工龄均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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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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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在1992年10月前参加工作,但医保实际缴费始于1993年,则1992年10月前的工龄 不计入实际缴费年限 ,但可计入 视同缴费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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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职工1991年入职,1993年单位开始缴费,则1991年和1992年的工龄均视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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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山东省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时间为 1993年1月1日 ,但需注意1992年10月前参加工作者的特殊计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