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2009年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保时,医保并非强制要求购买,可以单独选择只缴纳养老保险。但需要注意医保断缴会影响就医报销,且补缴政策存在时间限制。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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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允许单独缴纳养老保险
2009年成都社保政策明确,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可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保属于自愿选择项。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而医保需绑定固定档位。 -
医保断缴的三大影响
- 报销资格失效:断缴后次月起无法享受住院/门诊报销,补缴后需等待3-6个月恢复待遇
- 缴费年限清零风险:成都规定医保连续断缴超4个月,既往缴费年限会清零(累计年限不受影响)
- 退休待遇门槛:退休时若医保未缴满20年(2014年前参保)或25年(2014年后参保),需一次性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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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期的补救措施
2009年成都针对自由职业者推出过医保"延缓缴纳"政策,允许2年内补缴并视同连续参保,但该政策已于2012年取消。目前补缴需按补缴时标准计算滞纳金。
自由职业者若经济压力大,可优先保证养老保险缴费,但建议通过城乡居民医保(2009年缴费约180元/年)获得基础医疗保障。长期规划中,职工医保的终身报销待遇和更高报销比例仍具优势。